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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证的简易评审条件和要求是什么?
2016-03-17

按照质检总局2009年67号公告的规定,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换证单位,换证评审时可采取简易评审程序(即换证评审机构在换证评审时,可以适当减少评审组成员、缩短评审时间等方式进行)。

1. 许可证有效期内接受过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局组织的监督抽查,抽查结论未发现问题的;
2. 未申请新增许可项目或者单位资源条件、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未发生低于许可条件变化的;
3. 生产场地未发生变化(指搬迁扩建等)的;
4. 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良好的,且未出现过产品质量问题;
5. 无举报投诉或者经调查举报投诉不属实的。
申请采取简易评审程序的换证单位,在提交申请资料的同时,还应提交单位自查报告。采取简易评审程序进行换证评审的,不得连续实施2次。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可结合本地情况自行决定简易评审程序的使用。 
10   特种设备许可申请联系方式是什么?
请首先确定申请特种设备许可的级别和受理审批机关,若属省局受理审批的,请与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若属国家局受理审批的请与国家质检总局许可办公室的联系:
10.1 境内特种设备许可申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政务大厅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260344(起重机械制造许可)
82261764(锅炉、压力容器产品许可)
82261763(压力管道设计、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锅炉压力容
器安全附件制造许可及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82260381(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维修、厂内机动车辆制
造安装维修许可)
传真:010-82260345 
网址:www.csei.org.cn (信息查询)
http://www.aqsiq.gov.cn (网上申请) 
10.2  境外申请制造许可或型式试验备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B202室      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59068665,59068662;
传真:010-59068666; E-mail: selo@csei.org.cn 10.3 特种检验检测人员许可查询(仅对考试机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B202室       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59068673